机关各党支部:
日前,学校党委发文,对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布置。现将《关于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支部和部门实际,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机关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支部委员和部门业务骨干、党员群众列席会议。党外领导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并相应参加相关环节的活动。
二、党支部书记负责牵头制定和落实本支部民主生活会方案,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并负责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与班子其他成员交心谈心;主持起草部门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代表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汇报有关情况;审阅班子其他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三、各党支部要邀请分管校领导指导和出席本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联系各党支部的委员是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督导员,各党支部要主动联系督导员,并按要求对接好相关工作。
四、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可结合工作实际作好安排,原则上于2016年3月1日前组织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与机关党委委员联系的情况需提前1天报机关党委备案。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及时在本部门通报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并于会后一周内向机关党委(综合楼908室,联系人:王翠,联系电话:88665166,邮箱:153858353@qq.com)提交以下材料:(1)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2)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3)会议记录复印件(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讲话、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的记录);(4)《湖北大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学校党委《关于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中共湖北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