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日前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文,对2015年全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布置。现将《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支部和部门实际,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按照党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机关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机关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将按照《湖北大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校党字[2010]1号),以及《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在认真组织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工作情况,按照机关中层干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年度考核“优秀”初步建议人选,在机关范围内公示后,向党委组织部提出年度考核“优秀”正式建议名单。
二、民主测评包括群众测评、中层干部互评和领导评价等方面。其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互评和全体中层干部的领导评价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中层干部的互评工作由机关党委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另行安排。
四、2014年3月份以来新提任、试用期已满且未进行试用期考核的处级干部应填写《湖北大学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登记表》(表格请到机关党委领取),其述职述廉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并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后交机关党委。试用期考核民主测评可与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合进行。新提任的领导干部,一般评定为“合格”等次。
五、交流任职的处级干部,任现职时间超过半年的,在现单位进行述职述廉;任现职时间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进行述职述廉。
请各党支部、各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此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把握方向,严格标准,确保考核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北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