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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5年机关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15-12-18    点击率:    字体大小: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机关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内容、对象及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规定》(校人字〔2014〕1号)的要求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及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考核对象为除中层干部以外的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组织部有关要求另行组织);考核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按照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在党支部范围内述职、民主测评、党支部综合考核拟定考核等次、机关党委审核、机关范围内公示等程序,产生各考核等次的初步人选并上报学校考核委员会审定。
    二、优秀等次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人事处通知精神,机关推荐2015年考核优秀等次名额为30人。机关党委根据各党支部参加考核人数,综合近三年机关年度考核的情况,确定各党支部优秀等次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三、考核工作要求
    1.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工资晋级、绩效工资发放、职级晋升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标准。机关各党支部要按照学校规定的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等次及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好本党支部范围内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机关各党支部应于2016年1月8日(星期五)前,将考核组织实施情况报告(参加考核人数、考核组织过程、各考核等次名单、需特别说明的问题等内容)、《2015年度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以及《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等材料报送机关党委(综合楼908室,联系人:王翠,电话:88665166),并将前2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53858353@qq.com
    3.《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由机关党委统一发放,不得自行制作,由职工本人用黑色钢笔填写并签名,不另附页。各党支部要保存好考核工作相关资料,学校考核委员会将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单位考核工作情况进行复查。
     
    附件:2015年机关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机关党委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
     
    2015年机关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机关党支部
     优秀等次名额
    4
    学工部(处)、武装部、校团委联合党支部
    2
    财务处党支部
    4
    教务处党支部
    2
    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
    1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支部
    1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联合党支部
    1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党支部
    3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党支部
    2
    研究生院党支部
    1
    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
    2
    党委宣传部党支部
    2
    学校办、保密办、法律顾问室联合党支部
    2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党支部
    2
    招生就业处党支部
    0
    校工会党支部
    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党支部
    0
    发展规划处、合作发展处联合党支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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