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扬民主 严格依法办事 选好人大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武汉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武昌区于7月16日启动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工作,我校为徐家棚街第三选区,机关(含档案馆、学报、省师培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信息与网络中心、学术交流中心、校医院)被划为第一选民小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搞好换届选举,依法选出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希望机关广大选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换届选举活动,依法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心代表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社会活动能力、参政议政能力,能积极正确反映选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人选为人大代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让我们在武昌区选举委员会和学校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方向,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万众一心,共同努力,圆满完成选举工作任务!
『选举知识问答』
1、武昌区选举区十三届人大代表的时间步骤安排?
答:选举工作于2006年7月中旬开始,8月份进行选民登记,8月3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9月4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9月14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9月19日为武昌区统一选举日,9月底前完成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选举任务,10月底以前召开武昌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选区的划分?
答:选区是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单位,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可以按单位划分,也可以联合划分,由区选举委员会确定。
3、选民的确定?
答:选民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4、选民的法定年龄如何计算?
答:计算选民法定满18岁的年龄,是从公民出生之日起至规定的统一选举日止,用农历计算出生日期的应换算为公历日期,不能算虚岁。
5、怎样进行选民登记?
答:进行选民登记是确认选民资格的法定程序,选民以选区为单位进行登记,凡有单位的选民在其所在单位的选区登记,没有单位或者离开单位的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若人与户口不在一地的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不能重复登记,也不能漏掉登记。
6、流动人口如何登记?
答: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来汉居住已满一年,无法回去参加选举,持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可参加现工作或居住地的选举。
7、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该怎么办?
答:选民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提出申诉的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8、如何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提名推荐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应注意候选人的广泛性、先进性、代表性和结构要求,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所推荐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进行差额选举。
9、对推荐代表候选人的要求?
答:应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心代表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社会活动能力,参政议政能力,能积极正确反映选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胜任代表职务的人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
10、何时公布候选人名单?
答:选举委员会汇总各方面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由选民小组讨论确定,各选区酝酿、按较多选民的意见和法定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如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公布。
11、如何参加选举?
答: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委托选区工作组主持,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选民凭身份证或凭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可以在签名簿上签名。
12、如何委托投票?
答:选民如果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三人。接受其它选民委托投票的应在签名簿上签上委托者的姓名。
13、要防止和处理哪些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
答:为了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禁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
『选举工作动态』
※为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严学军任组长,卢斌、王荆沙任副组长,成员有尤聿忠、王新远、胡军。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组、秘书组、宣传组。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机关(含档案馆、学报、省师培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信息与网络中心、学术交流中心、校医院)被划为第一选民小组。机关党委成立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代汉文任组长,成员有严向军、程慧。
※8月8日,学校召开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布置湖北大学选区选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和下一阶段选举工作。会议由校长助理卢斌同志主持。
※8月25日,机关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召开工作协调会,讨论协商有关工作方案,指导小组全体成员、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8月27日,学校在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武昌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湖北大学选区的有关工作。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和各单位选民小组选举工作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助理卢斌同志主持,校党委副书记严学军同志在会上提出了四点要求。
※8月28日,机关召开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布置机关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机关各支部书记,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机关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长代汉文主持,机关党委书记汪正祥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