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8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3年8月理论学习时间(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内蒙古、江苏、四川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4日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4.主题教育学习材料(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 年版)》)。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全校各单位要坚持把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广东、河北、陕西、内蒙古、江苏、四川等地考察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讲话精神。
2.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学深学透,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假期要合理利用各种方式,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一学一报”,请各单位学习完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云盘,报送内容涵括学习汇总表、学习原始记录以及学习照片(2张)等,报送材料请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提交。
党委宣传部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