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11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1月理论学习时间(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闭幕会、在参加广西代表团会议、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后与中外记者见面会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就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制定了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
2.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率先垂范,结合实际,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以身作则、学深学透,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3.各级党组织在学习过程中,要运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等辅导材料,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做好辅导资料购置工作。
4.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一学一报”,请各单位学习完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云盘,报送内容涵括学习汇总表、学习原始记录以及学习照片(2张)等,报送材料请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提交。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