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4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4月理论学习(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全国两会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5.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3月17日会议精神(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 部署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6.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
2.各级党组织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当作当前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谢红星书记在学校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提出的高站位把握两会精神,高质量谋划学校发展,要高标准狠抓工作落实的要求,抓好学习落实。
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一学一报”,请各单位学习完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云盘,报送内容涵括学习汇总表、学习原始记录以及学习照片(2张)等,报送材料请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提交。
党委宣传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