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第六届“道德建设月”活动,3月24日,校工会召开了学校二级单位工会主席与宣传委员工作会议,布置学习《湖北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湖北大学教师行为守则》(草案)(以下简称“规范”和“守则”)。校工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校工会主席何晓明在会上宣讲了“规范”和“守则”。他首先介绍了“规范”和“守则”的出台背景。他说,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十一五”规划中论述的“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要求,校工会、宣传部、人事处从2006年5月开始,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通过拟定初稿、认真讨论和反复修改,在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和“守则”的草案。随后,何晓明从教师职业理想、职业良心、职业责任、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等六个方面解读了“规范”,并通过实例说明了“守则”是落实“规范”的基础。最后,何晓明要求各院工会结合“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对“规范”和“守则”进行学习和讨论,并及时沟通、反馈意见。